关于成立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各内设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推动我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决定成立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均全
副组长:师伟、白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白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富生、刘世奋、吕艳辉、柏善民、郑凯、贺秋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胡红忠、丁楠、刘静同志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市院、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
(二)开展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研究解决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四)指导、督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
(五)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协调、决定的其他事项。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