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舒慧)日常生活中,口角摩擦在所难免,但因一时冲动采取暴力手段,甚至持刀伤人,不仅会给他人身体和心理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自己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以及高额赔偿。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今年7月9日21时,夜幕下的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东门附近,一场原本可以轻松化解的口角,却因后续的冲动行为演变成伤人事件。当时,丑某与曹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之下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曹某的朋友樊某赶到现场,见状立即上前劝架,试图平息双方的矛盾。
然而,冲突并未就此停止。周某接到表哥丑某的电话,迅速赶到现场后,没有先了解事情全貌,也未尝试理性沟通、劝导,反而被现场的紧张氛围冲昏头脑,径直走向旁边一水果店拿走一把水果刀,朝着樊某背部划了两刀,还将樊某的左手臂捅伤。随后,周某又将矛头指向曹某,持刀朝曹某右边胸部刺了一刀,致使曹某右侧开放性胸部损伤,右侧创伤性血气胸,右侧创伤性肺破裂,右侧第4肋骨骨折。经鉴定,曹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7月18日,周某家属赔偿曹某40000元、赔偿樊某100000元。
芙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宽处罚。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机关提醒:这起案件看似由小事引发,却因当事人缺乏理性克制、漠视法律底线,演变成伤人事件。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暴力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加剧矛盾,最终既伤害他人,也让自己付出失去自由、承担经济赔偿的沉重代价,可谓害人害己。唯有增强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才能维护自身权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