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闲逛,因为觉得冷又不想花钱买衣服穿,就趁商场打烊后肆无忌惮偷盗各类衣物、鞋子、配饰等物品。近日,曾经“四进宫”的盗窃惯犯彭某最终获刑又罚金。
今年2月14日22时,彭某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商场地下停车场通过步梯进入商城1楼,趁商场停止营业闭门无人之际四处闲逛,悠闲得像进了自己家里一样。他先后进入博柏利专卖店、宝姿男装、LIUJO店铺内,从博柏利专卖店内盗窃一件男士格子外套和一双白色男士鞋,从宝姿男装店内盗窃一条男士牛皮腰带,从LIUJO店铺内盗窃一件白色毛衫和一件黑色棉服。得手后,其将所盗得的衣服和鞋子穿在身上,并将所盗窃的腰带藏匿在衣服口袋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的五件商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7432元。
2月15日凌晨1时,彭某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路铁路文化宫室外停车场内,趁四周无人之机,将停车场内的一台白色别克越野车车门拉开后,进入车内将放置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一台银灰色戴尔牌笔记本电脑和几包哈尔滨牌香烟盗走。经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173元。
当天,民警在长沙市芙蓉区火车站附近将彭某抓获。被盗的衣服、腰带、电脑等物品已被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
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安保人员应加强夜间巡逻,把好财产安全关。商家在暂停营业后对商品做好防盗保管措施,按时清点商品,发现有丢失情况立即报警。广大市民要牢记遵纪守法这根线,切莫因为一时贪念而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致身陷囹圄,最后悔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