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出生的黄某无固定职业,热衷到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全身穿的都是名牌,长期的超前消费使其经济缺口越来越大。为了能够继续维持高消费生活,他将目标瞄向了身边的朋友。
2024年12月12日凌晨2时许,黄某与杨某及其朋友吃完夜宵后一同乘坐出租车回家,朋友坐在副驾驶位置,黄某和杨某坐在后排。三人乘车从天心区太平老街附近出发,到达杨某家附近的芙蓉区某小区北门后,先行下车的杨某将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香奈儿WOC斜挎包遗落在出租车后排座位,黄某马上将该挎包藏匿于自己外套内并跟随下车。
杨某发觉自己的挎包遗失,黄某装作毫不知情,还帮忙电话联系出租车司机返回,一起在车上翻找未果。黄某又假意陪同杨某返回太平老街夜宵店寻找挎包,查看店内监控视频并未发现挎包遗落在店内。随后,二人各自乘车回家。期间,黄某还给杨某发信息安慰:“别难过,明天一起去找警察。”
“我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表面光鲜欠了很多外债,就想着把她的包卖了还债……”当天下午两点,黄某通过跑腿骑手将所盗窃的挎包送到奢侈品回收店转卖,非法获利人民币11500元。
下午四点左右,杨某和黄某等人相约一起吃饭。见面后杨某再次询问黄某是否拿走了自己的挎包,黄某予以否认。为了赢得在场朋友的信任,黄某甚至要求陪同杨某一起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12月13日,公安机关在调取到出租车监控视频后发现黄某盗窃挎包的事实。次日凌晨,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鉴定,被盗挎包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2000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被害人。
近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一千五百元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浅薄,一部分年轻人对物质容易陷入迷恋,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家应当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警惕奢侈消费可能带来的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炫耀性消费以及病态消费等问题。同时提醒大家,交友要谨慎,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