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有的人却不知悔改。男子彭某10年里因盗窃“十进宫”,出狱不久又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再次锒铛入狱。
经常泡在网吧的彭某在长沙市芙蓉区朝阳村某网吧内发现钟某携带有大量现金,“我想找机会把他的钱骗到手……”2024年9月19日凌晨0点,彭某利用手机拍照后发给公安机关,举报称钟某在该网吧玩网络赌博游戏。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求钟某配合调查,其提出要先去上一趟厕所。彭某立即尾随来到厕所,欺骗钟某:“公安机关如果发现你随身携带的现金肯定会没收,不如先交给我帮你保管。”内心害怕的钟某听信了他的话,将携带的10070元现金交给彭某,让他放到网吧前台存放。
钟某随民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回来后,得知彭某没有将现金存放在网吧前台,便电话联系彭某询问现金情况,彭某将其电话拉黑并立即离开了长沙。
12月3日,彭某在广州东莞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近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赚钱方法千万条,遵纪守法第一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次次将自己推向深渊,只有通过辛勤劳动和努力工作赚来的钱才踏实稳当。广大群众要注意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风险点,保持清醒的认识,建立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