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不起眼的硬卡片却能成为犯罪分子的行窃工具。近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五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曾因入室盗窃被判刑的渠某手头缺钱,萌生到酒店实施盗窃的念头。今年1月5日晚上19时许,渠某通过戴鸭舌帽和口罩,穿上黑色外套进行伪装,最大程度掩饰自身形象,来到长沙市芙蓉区某酒店内,开始掩耳盗铃式盗窃。
“我所寻找的目标是随机的,先确定房间没有人,在房门没有反锁的情况下,用硬卡片使用一定的巧劲就可以把门打开。”渠某在该酒店22楼的走廊上寻找门外感应灯没有亮灯的房间,利用捡到的其他酒店的一张房卡,采取插片开锁的方式进入其中一个房间内,盗窃晏某放在房间床头柜上手提包内的56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渠某次日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作案工具以及3000元赃款发还给晏某。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渠某抱着侥幸心理到酒店盗窃他人财物,觉得自己的行为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一旦逾越法律的红线以身试法,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合法途径努力工作,才是正确的生存之道。同时提醒各大商家和广大市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更换安全等级更高的门锁,不管外出还是在家,一定要记得反锁房门,以防窃贼乘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