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感情走到尽头本该各自安好,一别两宽。但俞某却因为心有不甘蓄意报复,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我觉得离婚时钱分少了,前夫家以前对我很差。我有前夫家的门钥匙,就想到他家偷点东西。”俞某因对前夫不满,产生了以盗窃财物的方式“报复”的念头。2023年12月6日早上7时,俞某来到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趁其前夫的母亲解某某家中无人之际,用钥匙打开门进入住宅,在主卧衣柜内的抽屉内盗走两个金手镯及一条金项链,经鉴定价值27565元。
当天,俞某经民警电话联系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主动退还全部被盗金器,取得谅解。
检察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感情出现问题分开后理应各生欢喜继续向前走,任何问题应该通过合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报复,一念之差犯下的糊涂事,结果只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