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自己包装成成功企业家的形象,三年间诱骗多名女性,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近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梅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梅某无固定职业和住所。2020年4月,梅某认识黄某后,谎称系环保公司老板,取得女方信任确认恋爱关系后,虚构各种工程需要资金周转、支付贴息等理由找黄某“借”钱。直至2022年1月,诱骗黄某向其转账37万余元。2021年6月,梅某与刘某在网上认识。梅某冒充企业家身份又与刘某建立恋爱关系。在取得信任后,编造虚假投资信息等理由向刘某“借”钱,直至2022年3月骗取刘某65万余元。
“他说是做环保工程的,工程完工就能回款,让我借钱给他只是暂时资金周转,每次都用甜言蜜语哄我让我放心。”黄某事后才发现自己一直深陷在甜蜜的陷阱中。
朱某、唐某也是受害人。梅某用日常出手阔绰等手段将自己伪装成环保公司老板,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仍先后以谈恋爱的方式,谎称开展业务时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女友“借”钱。
梅某共计诈骗200余万元,全部用于赌博和日常挥霍。2023年9月14日梅某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以谈恋爱为幌子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个人在感情交往和金钱交易中,应当保持清醒头脑,避免陷入感情诈骗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