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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取女友信任后多次实施盗窃获刑
时间:2024-01-10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男子利用情侣之间的信任,多次盗走女友母亲的财物变卖挥霍。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熊某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6月,熊某通过网络平台认识了李某,并发展成恋人。转变开始于2023年7月,经济窘迫的熊某动了贪念,盯上了李某母亲严某的金银首饰,想偷走变卖换钱。

“因为身上没什么钱,首饰变卖来钱快。”7月29日凌晨,在严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熊某到李某家中留宿。第二天下午,熊某趁李某及其母亲外出之机,从严某房间钢琴上白色塑料盒里面盗取一条仿宝格丽项链、一条周大福18K金珍珠(镶钻)项链,然后分别以1600元、800元的低价变卖。经查,该周大福18K金珍珠(镶钻)项链购买价格为11960元。

“我以为是自己弄丢了或者放到哪里没找到,就没在意。”严某回忆道。出于对男友的信任,李某也没有察觉熊某的偷盗行为。

尝到甜头后,8月24日,熊某又以同样的方式,趁李某不注意,从严某房间衣柜里面盗取了一个购买价格为15800元的黑色圣罗兰品牌皮包,变卖后获利4000元。得来的赃款被他用于个人消费和支出,挥霍殆尽。

8月28日,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30日,熊某家属赔偿被害人50000元,取得谅解。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大家对陌生人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但瞄准熟人下手利用亲密关系作案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恋人之间也要保持适当界限,理性地妥善管理自己的财物,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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