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路上开车总想能畅通无阻,快!快!快!尤其前面的车开得很慢时,很多司机更是忍无可忍,强行超车。然而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你这种心理,在你超车时主动迎上去“碰瓷”制造交通事故,进而“索赔”。近日,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甲诈骗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宋某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查查明,2019年4月至5月期间,宋某甲与刘某某、宋某乙、林某甲、林某乙等人,多次在长沙市芙蓉区等道路较窄的地方实施“碰瓷”诈骗犯罪。其中,刘某某负责驾驶车辆,选定目标后,故意在被害人车辆前慢行,迫使被害人超车。这时,其他人员二人一组骑行共享单车趁机故意碰撞车辆,并将事先准备好的屏幕碎裂手机拿出来,以人被撞倒、手机被摔坏为由,要求司机赔偿。司机多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支付了所谓的“赔偿款”。经查,该诈骗团伙共作案九起,其中宋某甲参与作案五起,诈骗金额共计7000余元。该团伙其他作案人也均先后归案并被判刑。
检察官提醒:司机遇到这种情况,千万要提高警惕,不要陷入“碰瓷”诈骗的圈套。遇到前车慢行,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强行超车,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借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