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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过,一定是全社会共同的力量——芙蓉区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
时间:2020-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未成年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推进“阳光司法”“温情司法”,最大限度保护、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提升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满意度,2020年10月27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成年人小虎(化名)涉嫌盗窃罪一案拟附条件不起诉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侦查人员、被害人、司法社工、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8人参加了此次听证会。听证会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均全主持,未检检察官对案情、社会调查和拟不起诉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和阐述。

  经调查:小虎自幼离开父母身边,由隔代抚养,父母忽视了对他的成长和关心、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程度低、受社会不良人员影响是小虎犯罪的主要原因。司法社工张秋萍详细介绍了对小虎及其家庭进行心理辅导和亲职教育后小虎状态的改善情况、对其社会危害性及再犯风险的心理测评状况。经审查,小虎系未成年人、初犯、有自首情节,结合社会调查、司法社工对其低再犯风险心理测评的综合认定,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小虎作附条件不起诉。

  三名听证员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并就小虎后续异地帮教、回归社会的问题向法定代理人、司法社工、检察官进行了提问。小虎的法定代理人表达了对小虎加强监护的决心和监管计划;司法社工表示会持续跟进个案,关注小虎的心理状况,帮助其回归社会。芙蓉区检察院也将联合小虎居住地的检察机关,通过异地协助的方式共同做好小虎的后续帮教和监督回访工作。

  湖南君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洪刚作为听证员代表评议道:“参加此次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活动,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经3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小虎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希望全社会能够关注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社会问题。孩子的改过,一定是大家共同的力量。希望小虎的家庭能感受到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给予小虎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协同检察机关、社会力量共同帮助小虎走在阳光下,做一名身心健康的少年,回归社会。”

  听证会结束后,该院依法对小虎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小虎表示,他认识到这次犯罪行为给社会、家人、自己所带来的严重危害,这次附条件不起诉使他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关心,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情和支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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