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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爱生恨砍杀女友,跳楼自杀未果获刑
时间:2018-11-29  作者:谌慧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由爱生恨的事例并不鲜见,但恨到要杀人灭口就着实令人瞠目结舌了。近日,这起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戴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戴某某因女友小花(化名)要与其分手,从而因爱生恨将女友小花及女友的妹妹小娟(化名)砍伤,并将小花推下楼。芙蓉区人民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2018年2月,戴某某经朋友介绍与小花相识后相恋。恋爱期间,戴某某为女友小花花了不少钱。3月底,两人感情出现危机,小花多次提出分手,戴某某不愿意,并觉得小花是因为嫌弃自己穷才提出分手,对此戴某某一直耿耿于怀。

  4月2日,戴某某趁小花和妹妹小娟不在家时来到她们租住的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家中,并用之前偷偷配的钥匙打开了门,后躲到床底下。当天晚上,小花和小娟先后回家,两人谈论了小花想与戴某某分手的事情,期间小娟也劝小花和戴某某分手,聊完天后,两人如同日常生活般上床睡觉。次日凌晨,戴某某从床底出来,偷拿了小花的手机并查看聊天记录,戴某某看到了小花和其前男友的聊天记录后怒火中烧,便将厨房煤气罐打开后搬至卧室内,接着持菜刀将熟睡中的小花、小娟砍伤。随后戴某某又将小花强行拖至三到四楼的通道窗户口,将小花抱到窗户上,惊慌失措的小花与戴某某发生激烈的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戴某某将小花推出窗户外致使其坠落摔到一楼地面,随后戴某某跳楼自杀。小区居民发现该情况后立刻报警,三人均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小花和小娟的人体损伤程度均评定为轻伤一级。

  5月4日,戴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抓获。事后,戴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很后悔做出这样的行为,戴某某的家属也积极赔偿了小花和小娟的损失并取得了她们的谅解。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对戴某某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作出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在恋爱过程中,要冷静的看待问题,理性地处理感情纠葛, 切勿因一时冲动伤及无辜,自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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