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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假币反被骗 偷鸡不成蚀把米
时间:2018-11-19  作者:高燕妮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某某本意在被告人马某某处购买假币,但最终被马某某以冥币欺骗,不仅未能实现其不法目的,反而损失了69000元真金白银。2018年11月9日,这起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诈骗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真币为饵,诱人上钩

  2015年9月13日,马某某在宁乡市某快餐店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实施诈骗,这时快餐店老板娘刘某某进入了马某某的视线。马某某假装进店子吃早餐,伺机结识刘某某。次日,马某某又到刘某某的店内吃早餐,并邀请刘某某一起吃午饭,刘某某见马某某很热情,便答应了请求。中午时分马某某和刘某某一同在某饭店吃午饭,饭后,马某某为了骗取刘某某的信任,故意拿真钱让刘某某去买单,等刘某某买完单后,马某某故弄玄虚地告诉刘某某,刚刚买单使用的钱是台湾制造的假人民币,一般人无法辨别真假。刘某某见刚刚用“假币”买单没有问题,便相信了马某某,还相互留了电话。

冥币交易,诈骗为实

  事后,刘某某抵不住诱惑,左思右想觉得购买假币并使用可以牟取到不法利益,于是打电话给马某某,要求购买假币,马某某提出按照1:4的比例(即100元真币购买400元假币)进行交易。2015年9月底,二人相约在长沙市芙蓉区迎宾路的某咖啡厅内见面。马某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一个箱子,上面放了几张真币,而真币下面全是冥币,交易的时候马某某打开箱子给刘某某匆匆看了一眼,刘某某确认上面的真钱之后,当场支付69000元现金给马某某。交易完成后,二人各自离开。

各怀鬼胎,双双落网 

  随后,刘某某在回家清点“假币”时发现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在接到了刘某某的报案后,于2018年6月7日将涉嫌诈骗的马某某抓获。2018年9月19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马某某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作出如前文所述判决。而刘某某,也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依法提起公诉。这一出自作聪明意图违法犯罪的闹剧,以双方当事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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