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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一特大涉恶犯罪集团 42名被告人被当庭宣判
时间:2018-07-11  作者:王艳、柏善民  新闻来源: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以交友、谈恋爱、结伴旅游、介绍工作为名,使用QQ、微信、陌陌等聊天软件,将被害人骗至犯罪窝点,采用毛巾堵嘴、殴打等方式强行搜走被害人的手机、银行卡等财物,之后限制其人身自由,通过“上课”、体罚的形式进行“洗脑”,逼迫其加入组织。


2018年6月27至28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五名公诉人对邱某平、李某、李某德等4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抢劫、非法拘禁一案出庭依法支持公诉。

经过两天的庭审,法院一审认定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判决邱某平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42人犯罪集团

2015年6月,被告人邱某平在他人的诱骗和胁迫下加入了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非法传销组织。该组织分为经理、大主任、主任、“老板”四个层级,设立多个窝点,以窝点为单位实施犯罪,各窝点之间相互配合:由经理决定窝点的设立,并掌管从被害人处搜刮到的财物和人员分成;大主任分管数个窝点,向经理报告工作;每个窝点还设一名小主任,管理各窝点的日常工作,并向大主任报告工作;窝点的女性成员以前文所述方式,将被害人骗至窝点,同意加入该组织的人成为“老板”,“老板”要配合主任对新进的被害人进行控制、威胁。

2017年2月,已升任大主任且熟知该组织运行模式的邱某平,为非法谋利,决定自立门户。于是他带领李某、李某德及其他愿意继续从事传销活动的下线30余人搬至长沙,依葫芦画瓢在芙蓉区等地设立了多个窝点,并自封经理,还任命李某、李某德为大主任,创立了自己的传销组织。邱某平等人继续沿用以前的模式进行传销活动,以销售“天津天狮”的产品“香妃丽人”为名,诱骗他人到该组织后再进行拘禁、胁迫、殴打。被害人以2800元/套的价格购买产品加入该组织,然后又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下线、拉人头,骗取财物。

2017年6月7日,该组织被公安机关查获,成员已发展至42人。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邱某平等人为共同实施传销活动,组织了以其本人为首要分子,以李某、李某德等人为骨干成员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邱某平在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恶势力嚣张猖狂

经审查查明,该组织自在长沙创立以来至2017年6月被查获,共计对22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其中更是对一名被害人金某某实施了严重的抢劫暴行。

2017年3月23日,金某某被诱骗至三湘大市场窝点,随即被李某等人控制。在金某某奋力反抗时,李某组织人员对金某某进行殴打、侮辱、恐吓,继而强行将其身上的现金、两台手机、四张银行卡搜走,并逼迫其说出了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的密码。极其恶劣的是,李某等人还强迫金某某给家人、朋友拨打电话、发送信息,不断以各种理由借钱,毫不知情的家人和朋友也备受牵连。

3月27日、28日,李某等人在ATM机上从金某某的银行卡内取走现金31200元。在金某某不同意购买产品也不同意加入该传销组织的情况下,李某强行逼迫金某某购买10套产品,并向邱某平报告。此后,金某某一直不肯屈服,结果是招来李某等人的一顿顿殴打,以及陆续从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内消费或取现数万元。

直至4月20日,李某得知金某某的家人已到达长沙寻找金某某时,才将金某某释放。此时,金某某共计被抢劫近十万元,被非法拘禁27天。

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面对如此嚣张猖狂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秉持依法从严惩处精神,通过多途径、多举措,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

首先,积极引导调查取证。基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重大,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侦查阶段便提前介入,听取侦查机关汇报案情,引导调查取证,及时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中,理清了传销组织的层级条线和人员构成。

再者,组成专门办案小组,统筹协调人员力量。为保证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在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第一时间,便以窝点为单位将案件拆分为五个案件,由公诉科科长带领其余四名干警分别对五个窝点的被告人进行审查。最终起诉时,再将五个案件合而为一,清晰地展现了该传销组织的脉络结构以及犯罪集团的特点。五人办案小组及时沟通、理顺、汇总案情,确保认定的每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并且,成功追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抢劫罪。由于传销案件取证难度大,最初涉案人员的层级较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的罪名多为非法拘禁罪。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协助侦查机关在退补阶段成功追捕到首要分子邱某平,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打开了突破口。邱某平的到案,使得整个传销组织的组织结构、犯罪手段、人员分工清晰地浮现出来,也为成功追诉邱某平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抢劫罪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

最终,办案小组全体成员出庭支持公诉。经过两天的庭审,法院一审认定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并当庭作出了前文判决。庭审中,公诉人不仅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宣讲了传销的危害,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芙蓉区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等机关人员及人民群众共计百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大家对犯罪分子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纷纷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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