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蒋某以涉嫌诈骗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去年12月,蒋某从长沙某地产公司离职后,私自留下工作时在某小区房屋的房门钥匙。今年2月22日,蒋某冒充该房屋租户在网络上发布了转租房屋信息。次日,正要租房的杨某看到转租信息后,与蒋某联系看房,双方达成了“转租协议”。按照“转租协议”,杨某分两次给蒋某支付了房屋租金和押金共计5900元。
3月7日,蒋某又冒充房屋中介,骗取了房主宋某的进门密码,并冒充房主将房屋内的电视机、冰箱、空调、沙发等家具以2100元人民币卖给家具回收人员。经鉴定,共计人民币24788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公众,网络上的中介资源丰富,但在选择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并确定中介身份,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