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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检察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浅析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强调指出: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为此,基层检察机关发展党员要重视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在执法为民,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此,笔者就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谈一些初浅的看法。

  一、严格入党标准,是保持基层检察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基础。党员标准即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已作出了明确规定。每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都要全面理解和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对照党员标准找出差距,使自己尽快具备党员条件,党员标准包括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方面的内容。党员的质量关系到我党的生命,基层院党员都是基层院建设发展的精干力量,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就是靠着这些党员,如何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必须把好党员发展关,做到决不忽视一个优秀同志,也决不错收一个落后分子。               

  (一)要严格审查入党动机。从当前基层院的实际情况来看,尽管绝大多数同志入党动机是端正的,但也有部分同志怀有较多的个人目的,把入党作为安排一个好的工作岗位和实现个人愿望的“敲门砖”和“跳跃板”等政治资本。出现了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半”的现象,损害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降低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为此,基层院的党支部要做好对发展对象的考查、考核工作。对推荐上来的党员发展对象要在平时的执法司法活动中进行系统的考核,全面听取征求其同事及相关联系群众意见,对其现实思想表现,政治立场,人生态度,行为准则,为民情怀等情况要摸准,切实把优秀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二)要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原则。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择优发展原则;基层院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总体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合理优化。当前,由于受到社会上一些腐朽、不良现象的影响,基层院党支部在发展党员的时候,常常会碰到极个别同志说情、照顾等情况,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不那么坚持应有的原则,这是对基层院各级领导特别是各支部书记及委员的考验,也是对党支部战斗力的考验。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坚持党员标准,按照《党章》办事,不徇私情,真正不让优秀同志失望,让落后分子得意,使我们检察队伍的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永葆生机。

  (三)要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结合工作实际,概括为:即个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公评公推“确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票决公示“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5个阶段,程序合法才能保证结果公平。现在有极个别通过人情关系搞所谓的“火线入党”,从而不经过一系列党员发展程序而直接加入党组织的,这样不利于党员队伍先进性的有效保持。基层院就是要严格按照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体研究,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上报上级党工委进行考核审批的党员发展程序,从入党程序上的严格来保证党员质量上的可靠。

  二、加强思想教育,是保持基层检察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核心。要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根本在于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培育,要把着力点放在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增强党员的工作自觉性、主动性、责任感上。习近平同志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理想信念坚定,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如何做到?核心在于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就是针对党员思想中的种种疑惑、矛盾,通过适当的方式,正确的道理,帮助党员同志解开思想上的疙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更积极的姿态投入生活工作。

  (一)开展教育要有系统性。由于人的思想中存在的疑惑和矛盾的长期性和思想的多变性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保证教育的长期性和系统性,才能巩固思想教育的成果。为此,搞好思想政治教育就要抓好长期教育和短期学习的结合。基层院党员队伍由于重业务能力轻学习教育,存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相对不高,要通过加强理论学习,传输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党员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需要个人终身不懈努力、组织坚持不懈教育引导的过程,通过长期、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党员同志自觉做到系统掌握、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世界,深刻认识人类社会必然走向共产主义的历史发展规律,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发展中国、稳定中国、富强中国的必由之路;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才能获得理想信念的真理支撑、历史支撑和现实支撑,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从而在工作上和生活中,特别是在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中牢记党的纲领,牢记党的基本路线,牢记党的性质、宗旨,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二)开展教育要有时代感。一个社会,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动的过程中,人们的思想矛盾、困惑和问题也会不断地出现。所以,我们的检察思想政治工作,还有一个“时代感”的问题。党的新的领导集体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一系列创新论断,如三严三实、从严治党、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此,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执法为民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同志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理论上的坚信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白,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做到公平正义,敢于担当,更好地忠于使命、献身使命、不辱使命。

  (三)开展教育要有实践性。党员先进性实践性特点不仅要求党员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更重要的是把先进性要求落实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表现在工作生活中就是要求党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形象、正风气。实践表明,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光有泛泛的说教是不够,必须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言传与身教的关系。作为党员骨干,尤其是基层院主官必须要言行一致,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提高整个党员队伍的思想觉悟,深化思想教育的成果,从而保持整个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就是党员要做到“四个在前”、“三个模范”,即:日常工作走在前,艰巨任务干在前,危险时刻冲在前,遵守规定领在前;当好敬业爱岗的模范、执法为民的模范、公平正义的模范和廉洁奉公的模范。

  三、坚持组织制度,是保持基层检察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关键。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一是靠教育,而是靠制度。没有制度的保障和制约,有时候教育就显得软弱无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首先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一)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政治生活的根本原则,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具体体现,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小平同志讲:“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因此,要切实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就会使党的组织及其领导成员之间产生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可以避免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有利于杜绝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有利于防止个人专断和决策失误。基层院要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就必须理顺党的领导体制,使基层院各级领导和全体党员能够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的监督制约之下,使党组能够有效地对各级领导及全体党员进行监督制约。

  (二)要坚持好思想汇报制度。基层院各党支部能否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是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党支部要严格坚持党的思想汇报制度,保证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和思想情况,定期向党组织交一份思想汇报,党支部还要每月讲评一次党员。这样,党支部就能真正掌握全体党员在想什么,干什么,有什么困难,从而有利于组织及时靠上去一边指导他们的工作,同时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三)要坚持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就是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党员队伍中的错误倾向,促进党员队伍团结。严肃党的纪律,对有严重过失的党员,既要通过个别教育启发,又要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以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党员之间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再团结的目的,严格的组织生活和组织纪律能使党员队伍的党性得到有效的加强。

  四、完善监督制约,是保持基层检察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点。当前,党员队伍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基层院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部分党员先锋队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性不强,发挥作用不明显,这些问题都与一些基层院对党员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密切相关,任其发展,非常危险。群众是一面镜子,通过它可以客观的看到我们党员的优点和不足。群众对党员的评价是客观、公正和全面的,对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有促进作用。为此,基层院完善群众监督制度不仅是使群众成为最广泛的监督者,而且还是最有力的监督者。

  (一)要创新群众参与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群众监督评议,核心是发挥群众的作用,让群众有参与监督和表达意见的渠道,要从完善监督的主体、渠道、方式、程度、约束力等方面着手, 建立群众监督员制度,要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群众监督评议队伍。其成员可以从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表达能力和对监督有兴趣的群众中公开选取,并给以一定的激励措施,以激发其积极性。群众监督员要主动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反馈和反映。群众监督员要有真实、无记名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以保障其监督评议的客观性。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努力拓宽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对党员 “工作圈”、 “社交圈”和 “生活圈” 的监督网络.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努力营造群众踊跃参与监督党员党风党纪的良好氛围。

  (二)要健全联系群众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主动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评,既是我党优良的历史传统,也是真正取得监督评议实效的必要举措。深化党员联系点制度,通过检察联络室、群众工作直通车等联系载体,深化党员进社区及开展为民普法大走访活动,为党员了解民意、深人群众、服务群众搭建有效平台。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要牢固树立 “群众最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的思想,勇于接受群众监督,要下力气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及时听取群众对公开情况的看法,根据群众的要求不断调整充实。并把它作为组织考核的一项硬指标,纳入全体党员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

  (三)要建立群众评价机制,突出群众评价的作用。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是激发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动力。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保证。要制订明确具体的指标体系.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确立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考核内容,考核的程序、标准等要细化、量化和规范化。要建立严格的考评追究机制,把群众满意作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和干部选任的基本依据,与考核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挂起钩来。对工作成绩、贡献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对群众认可度高、绩效优异的党员大胆提拔重用.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免职、退党。要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结果,体现群众评价的权威性和及时性,增强党员队伍的压力、动力与活力。群众评价机制要透明,对监督评议的有关规定、内容、程序、过程、结果要采取适当形式全面公开,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又主动接受群众评判,提高考核评价的质量,还让党员明白相应的评价考核程序,使之成为指导自己行为的标准。考核评价结果应向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有效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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