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五、十条之规定,本院拟对长沙益某某公司行政申诉案、谢某涉嫌交通肇事案、蒋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周某某涉嫌非法生产窃照专用器材案、黄某某、张某涉嫌诈骗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3月17日下午2:00
二、听证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检务大厅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公开听证人员于听证当日提前十分钟到达本院,出示身份证件并依法接受安全检查。
(2)听证过程中需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