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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8名涉嫌非法拘禁罪的传销团伙成员
时间:2018-08-23  作者:丁楠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7日,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姚某林、陈某胜等88人依法批准逮捕,这是继邱士平等4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后该院批捕的又一起特大传销团伙,彰显了该院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经审查查明,该传销组织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以销售化妆品“香妃丽人”为幌子,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通过谈恋爱、介绍工作、考察项目等方式将受害人骗至传销窝点,进入窝点时先要进行搜身,将手机、钱包等物品收走,随后将受害人拘禁在房子里,并且派人24小时跟随看管,强制受害人学习传销理论,直至受害人交钱加入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以窝点为单位形成了“主任”、“管家”、“老板”、“国宝”(与“老板”同一级,其中“老板”为男性,“国宝”为女性)、“美女”、“帅哥”(“美女”和“帅哥”是最低一级)的4级。在该犯罪团伙中,大部分团伙成员开始都是被害人,在经过“洗脑”转化为犯罪嫌疑人之后,又与其他同伙一起对新来的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这种犯罪模式不断吸收成员,因此该传销组织在阴暗处不断滋生壮大。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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