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非法集资的“四性”特征:
1.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即“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防非知识小课堂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验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在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敲重点
一、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收条。
四、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一旦参与其中,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会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天上不会掉馅饼”希望大家能够擦亮双眼,仔细甄别“假投资”、“假理财”,不要参与非法集资骗局,更不要做不法分子敛财的“帮凶”。

非法集资六不口诀
高息诱饵不动心
老板实力不崇拜
官方背景不迷信
合法吸储不大意
熟人热心不轻信
违规吸储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