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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树典型立标杆】徐艳侠:芳华不负检察蓝
时间:2021-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徐艳侠,女,现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副主任,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人如其名,她柔中带刚,既有“艳彩芳姿相点缀”的柔美又有“一点浩然快哉风”的豪气。

    入党14年,坚持把忠诚刻在心中,以实干实绩践行初心使命。

    从检13年,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牢记人民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强化监督,捍卫公平正义

    在办理彭某涉嫌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罪一案中,积极作为,引导侦查取证,深挖恶势力犯罪,凭丰富的办案经验,引导公安机关抓获了谭某某、刘某某、文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成功挖出被告人彭某背后隐藏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变更罪名、数罪并罚,对被告人彭某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两罪提起公诉,并将该案准确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获法院支持全部诉讼,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的重刑。严厉打击了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套路贷”犯罪,维护了司法公正,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化解深层矛盾

    办理“隆鼎丰”公司法人张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中,徐艳侠前后十余次同集资参与人开展面对面交流沟通,疏导集资参与人过激情绪,该案办结后40余名集资参与人联名致信对其用细心、耐心、同理心的工作态度表达了赞赏。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专干,在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积极正向引导,促进回归社会,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积极向上,考取了大专院校,生活步入了正轨;8名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自食其力。针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虐待幼儿事件,以高检院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契机,向芙蓉区教育局发出1份《检察建议书》;以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为纽带,同辖区教育局、妇联、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开展犯罪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


    主动作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17年7月徐艳侠成为芙蓉区检察院的一名未检专干,坚持刻苦钻研法律、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工作者的相关知识,于2018年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主动投身“芙蓉花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筹建并先后推动10余项工作制度出台,将未成年人特殊程序真正落到实处。与区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省人民医院9个部门开展联系协调,牵头建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制定签署工作机制、协议6份,合作渠道、工作机制得以完善、畅通,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定实施办法,统一规范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标准。引进了社会化专业力量--长沙市银杏树下心理援助中心,以专业化的力量助力芙蓉区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援助工作,脚踏实地、做实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全面化、立体化权益保障工作。联合区教育局、区妇联、长沙市陶如家庭成长关爱中心,联合开启“检教妇社”模式,共同实施“呵护明天—芙蓉区儿童权益保护伞”活动项目,开展家长讲座34场、培养中小学公益讲师100名。在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上作《强制报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专题汇报。



    不辱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2018年至今,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实招、硬招。联合社会公益性组织共对40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测评、心理矫正、心理辅导100余次;为10名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了心理疏导40余次;为28名家长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50余次;为16名青少年提供团体心理辅导6次,为5名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帮助。2017年7月至今,徐艳侠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为青少年带去很多高质量的法律宣传活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了10次亲职教育培训班的活动,以提升涉罪未成年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和监护能力;组织开展了10余次“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4次观摩庭审,为他们的成长点亮法律的护航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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