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26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单位长沙某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曹某亮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开展跟庭观摩评议活动。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有关负责同志,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朔以及刑事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10余人全程参与旁听。

本次庭审观摩选取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典型涉民生案件,针对涉案人员销售不合格灭火器、损害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危害消防安全等行为,围绕刑事指控与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的衔接、侵权责任认定等法律适用问题展开。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全面客观向法庭出示了涉案不合格灭火器检测报告、销售发票等证据;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对辩护人所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回应。诉讼过程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充分展现了检察人员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过硬的职业素养,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人员从出庭准备、法律适用、讯问与质证、辩论能力等方面,对庭审活动、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表现进行集中评议。大家针对举证框架、突发情况应对等实务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与交流,并对文书表述严谨性、辩论侧重点等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

江朔表示,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贯彻最高检更加注重“三个管理”,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下一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坚持以实战促成长、以评议提质效,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