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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听证+监护督促令”挽救4名少年
时间:2021-10-31  作者:徐艳侠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推进“阳光司法”、“温情司法”,提升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满意度。2021年10月29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就4名涉罪未成年人拟不起诉的4起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受邀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司法社工、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等10余人参加此次听证会。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盛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涛分别主持听证。

  未检检察官徐艳侠对4起案件的案情、社会调查和拟不起诉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和阐述。司法社工全燕玲详细介绍了对4名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后状态的改善情况及对其社会危害性及再犯风险的心理测评状况。

  经审查,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其中3名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从犯。结合4人的社会调查、司法社工对其低再犯风险心理测评的综合认定,芙蓉区检察院拟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3名听证员听取了公安侦查人员、被害人的意见,并就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后续帮教、回归社会的问题向法定代理人、司法社工、检察官进行了提问。4名法定代理人表达了对各自孩子加强监护的决心和监管计划;司法社工表示会持续跟进个案,关注4名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帮助其回归社会;检察官表示为督促4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芙蓉区检察院将向4名监护人发出《监护督促令》。

  听证员代表评议道:“此次听证活动程序规范有序,听取了参与各方的意见,案件办理过程在阳光下进行,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执法公信力的确信,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经3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4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同时也表示:“未成年人犯罪,除了自身身心发育不成熟,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文化教育缺少、认知能力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外,与监护人疏于监管和照顾,家庭管教方式出现偏差等监护缺位、监护不力密切相关。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监护督促令》,体现了检察机关履行国家监护人的职责。希望家长们能领会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亡羊补牢,及时参与到孩子的教育和管教中,帮助孩子回归社会。”

  

  听证会结束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向4名监护人发出《监护督促令》,并告知监护人,如违反本“督促监护令”,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4名未成年人表示:会认真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家人、自己所带来的严重危害,这次不起诉也使他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良苦用心,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情和支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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