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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机制
时间:2018-08-23  作者:刘珺、徐艳侠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机制,并与专业的心理援助中心签订协议为有需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提供完善的心理服务。

  该院成立“芙蓉花蕾”工作室以来,总结未成年人办案特点,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体现“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精神,为了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关于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将心理疏导、心理测评等工作交由专业人员承担或者协助进行,以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以推动建立健全司法借助社会化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暂行办法》,率先在全省建立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机制。

  该机制建立以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与专业的心理援助中心签订协议并先后为十几名有需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提供了完善的心理援助。如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赴第二福利院开展志愿服务和团队心理辅导活动,以团体心理辅导的形式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专项心理矫治和帮教,帮助他们以更健康阳光的心态融入社会。如开展“呵护幼儿心理健康”主题游戏进幼儿园活动,借助心理咨询师设置的专业团体动力心理辅导游戏,筑建幼儿的安全感、信任感和社会适应性。

  “芙蓉花蕾”工作室表示,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活动将进行常态化的推广,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为主旨,加强从源头上保护和建设未成年人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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