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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长沙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1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四)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单位构成看,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无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预算仅含本级预算。设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等8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央财政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021本单位收入预算228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8.89万元,中央财政补助558.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上年结余结转97.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了97.5万元(今年首次纳入预算批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0.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增加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本单位支出预算2284.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873.84万元,教育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4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34.45万元,教育支出减少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84.8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73.84万元,占82.01%;教育支出8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万元,占4.22%;卫生健康支出89.55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占9.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167.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17.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援藏经费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购置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其他事业发展资金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37.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6.15万元,减少22.36%主要按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按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参加培训20次,参加62人,内容为参加上级单位组织举办的业务及素能培训。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0次,预算经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96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本单位共有公务用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8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3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其他问题说明:202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所以表15161718192021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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