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盛智
检务指南
机构设置
班子成员
工作报告
联络平台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芙蓉检察微博
芙蓉检察微博
芙蓉检察微信
芙蓉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芙蓉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3日在长沙市芙蓉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凌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根据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适应新常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增强履行检察职能的主动性、针对性,精准发力,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优化经济环境。开展“优化经济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注重用法治方式处理经济关系中的矛盾纠纷,通过司法办案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保险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2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依法起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合同诈骗、组织传销活动、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10人,维护市场管理秩序。依法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6人,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参与城市建设。增强公权力监督意识,依法监督支持相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建设宜居城区。监督支持城市管理部门对违反城市设计规划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帮助提升执法效果,维护市容市貌。响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绿水宜居梦”的期盼,参与浏阳河芙蓉段“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与区环保部门同频共振,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机制,并监督支持其对5家违法向浏阳河排污的企业和个人作出相应处理,改善浏阳河流域生态环境。

服务企业发展。落实《关于做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战略的十条意见》,开展检企对话合作,组织相关企业召开职务犯罪预防研讨会,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完善管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监督支持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辖区内5家“黑工厂”、3家非法生产不合格肉类、食用油、豆芽制品的“黑作坊”,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支持卫生部门依法取缔3家“黑诊所”,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9人,提起公诉1132人,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674人、“两抢一盗”案件409518人、毒品犯罪案件170223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引导取证,提前介入以赵某某为首的,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多个罪名的团伙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8名犯罪嫌疑人,有效震慑了犯罪。我院全面履职确保办案质量的经验做法,在全省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推广。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减少社会对立面。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37;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0人,其中对10名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运用刑事和解决定不起诉。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14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加强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作用,落实首办责任制和“一站式”服务制,全年接待来访3500余人次,妥善处理来访群众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化轨道内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经济救助。注重发挥驻街道检察联络室作用,拓展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推进平安建设。

三、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惩防并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年立案查处涉嫌职务犯罪1517人,维护廉洁政务环境。

突出办案重点。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查办本辖区干部贪贿犯罪33人。严惩群众严重关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犯罪,查处医疗卫生行业贪贿案件12人。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大要案件,整肃行业风气,立案查办长沙晚报系列贪贿案12人、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受贿窝案串案77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融入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立案查办原邵阳市发改委干部李某涉嫌玩忽职守案件。

改进执法方式。慎重对待、严格区分在改革探索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践行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的执法理念。转变办案方式,更加注重防止办案对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坚持采取强制、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并重,如在办理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系列案件中,全力做到不影响企业经营活动和形象,将执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深化犯罪预防。坚持标本兼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推进在辖区内地铁站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公益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向社会传递正确价值取向。落实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以发出检察建议、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报告等方式,与办案同步推进预防工作。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3500余次,探索制发《行贿风险告知书》,宣讲行贿犯罪风险成本和法律后果,深受企业好评。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

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 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纠正漏捕6人,追诉漏罪19条,追诉漏犯2人。在审查起诉期间追捕的刘某某涉嫌诈骗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7人、不起诉88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严格对刑事裁判的审查程序,对1起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并获得改判。积极与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办理民事监督案件线索36件。认真按照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新要求改进工作,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件。全年有3件提请抗诉的民事审判监督案件获得再审改判。

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严格审查监外执行人员台帐,对核查发现的未及时入矫、无监管档案、没有建立帮教组织的虚管对象,向监管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检察建议54份予以纠正,其中建议收监4人。全面、全程开展对特赦工作的法律监督,7名特赦对象的特赦程序依法合规,确保了特赦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协调统一。

五、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筑牢工作发展根基

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以上率下,贯彻从严要求,着力立根固本。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岗位职责开展主题学习研讨,贯彻组织要求,严肃组织生活,强化思想建党作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贯彻《准则》、《条例》的“六条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检查、督查作风纪律情况,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我院作为全区代表受到中宣部调研肯定并作经验报道。

司法行为规范化。今年是我院执法规范建设年,我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依靠群众、广开言路,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见人、见事、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的“七见”标准,整治和摒弃不规范的顽症和陋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坚持落实高检院颁行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强化内部执法状况评查,严肃执法责任追究,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履职能力职业化。建设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提升执法素能。开展宪法日宣誓、初任检察官培训,培育法治信仰。选送干警参加清华大学、中南大学及上级院轮训、调训200余人次,开展岗位练兵、听庭评议、案件讲评20余场次,培养法治化思维和职业素能。一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比武提名奖,一名干警荣获全省、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两名干警参与高检院业务指导书籍《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操作规程》编写并署名发行。参加省检察院“检察文化下基层”活动并荣获一等奖。

六、广泛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始终坚持在人民监督之下行使检察权,扩大司法民主,推行检务公开,促使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检察改革工作,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案件信息,全年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信息2519条、法律文书605份,公开率处于全市前列。探索提供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便捷服务,全年接受律师网上预约阅卷申请169人次,诉讼过程中律师和当事人给予高度评价,工作做法被《光明日报》及高检院、省检察院推介。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案件管理部门流程监控职能,对案件流转进行实时、动态跟踪、预警、监控,全年对946件案件实行提前预警,有效预防了检察环节超期办案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落实检务督察机制,督促纠正执法不规范瑕疵问题。实行纪检监察对不捕不诉和职务犯罪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办案工作,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持续推进“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通过专题汇报会、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寄送征求意见函、发送检察工作短信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全天候、全方位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一些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仍然薄弱,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较大差距;二是检察队伍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一些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三是在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推进标本兼治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是全面落实检察改革的任务繁重,面临着严峻挑战。对此,我们将以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应对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在改革创新、全面履职中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为打造“具有国际品质和湖湘文化特色的精品之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理念,切实担负服务发展使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采用执法司法的法治方式解决公共安全难题和经济社会矛盾纠纷。坚决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包括民营、中小企业等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和改进办案方式,既立足检察职能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又在司法办案中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风险,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全面履职,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突出打击涉众型、多发性、网络信息类犯罪,同时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满意度。深刻认识新常态下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努力提高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既保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查办力度,又着力推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氛围。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为核心要求,突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对司法作风的严管,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是科学施策,坚持严格管理教育队伍。坚持以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来提高司法公信力,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以理性思维认识和判断司法关系,以平和心态审慎行使司法权力,以文明行为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感受和认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宪法根本政治制度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及时通报工作,邀请广泛参与检察决策和执法办案,自觉、全面、深入接受监督。

四是顺应时势,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对不涉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和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公开发布。探索公开方式创新,实现“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当面公开”的新拓展,着力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发挥检察微博、微信、网站作用,讲好法治故事和检察故事,把重点工作、感人事迹及时向社会传播。切实贯彻各项检察改革的安排部署,对已经部署实施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刑事速裁和轻刑快办等改革措施,加大力度继续推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幸福芙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办: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恒达路87号   邮编:410011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